申請居留證延期應在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,透過「外國與外僑大陸與港澳無戶籍國民學生線上申辦系統」提出申請,需備妥相關文件如居留證、護照、在學證明等。居留證被註銷主要情況包括畢業、休學、退學,或未在校時效內申請延期。若因學籍異動需註銷,應在完成校內手續後盡速處理,並留意居留證及健保的處理。
居留證延期
。應在居留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申請。
線上申請: 持外僑居留證的學生應透過移民署「外國與外僑大陸與港澳、無戶籍國民學生線上申辦系統」申辦。
臨櫃申請: 若居留原因有異動或無法線上申辦時,可至移民署新竹市服務站辦理。
應備文件
。在學證明或註冊章學生證
。護照及居留證正本、影本
。最近二年內正面彩色照片一張
。其他依個人情況而異的證明文件
。費用:新台幣$1000元。僑生身分申請者可減半收費。
*注意事項
。根據現行法規,外國學生畢業後,可憑畢業證書向移民署申請延期1年(讓你覓職)
。倘若1年後還是找不到工作,可以再申請延期一次
。總計2年(從你畢業的當月份開始計算,以2024/6月為例,至多延期至2025年6月)
。在學期間如有預計離境,請務必於離境前確認外僑居留證於返臺時仍在有效效期內
。如有必要,請提早至線上申請系統辦理外僑居留證延期。
。未於居留期限內辦理延期者,主管機關得廢止當事人居留資格,並限令出國。
。居留證逾期罰則:
逾期30日內(不含第30天)且在學中,於繳交罰款及延期費用後,可申請延長並繼續居留。逾期30日以上(含第30天)且在學中,須繳交罰款後於10天內出境,並重新申請簽證返台就學。
罰款規定:
逾期1-10天:新臺幣10,000元
逾期11-30天:新臺幣20,000元
逾期31-60天:新臺幣30,000元
逾期61-90天:新臺幣40,000元
逾期91天以上:新臺幣50,000元
居留證異動
申請流程
。應在異動事由(如姓名變更、地址變更)發生後30天內申請。
。線上申請: 持外僑居留證的學生應透過移民署外國與外僑大陸與港澳、無戶籍國民學生線上申辦系統申辦。
。臨櫃申請: 若居留原因有異動或無法線上申辦時,可至移民署新竹市服務站辦理。
應備文件
。大頭照
。護照
。居留簽證
。居住證明
。有註冊貼紙的學生證
。異動證明文件文件
*注意事項
。未於規定時間前提出申請,違規者,處新臺幣元罰款2,000-10,000。
居留證註銷
。學生申請離校(休學、退學、畢業),於完成離校手續15天內,居留證會失效且應於失效前離境。休學結束後欲返臺復學時,須重新申請簽證入境。
。若計畫在台停留超過15天,建議在離校手續完成15天內至移民署辦理延期居留(如變更居留事由為覓職)。